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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九直播下载安装    发布时间:2024-03-07 10:24:35

  公司期末对商誉相关的各项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将商誉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项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项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作比较,以确定各项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

  本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北京北方亚事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了商誉的可收回金额,出具了《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桂林海威船舶电器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该公司主要营业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定估计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3]第01-095号),并确定本期计提的商誉减值的金额为22,818,076.42元。商誉减值测试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构成情况:桂林海威船舶电器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范围,是其形成商誉的资产组涉及的资产,评估范围有组成资产组的全部主营业务经营性有形资产和可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组成的资产组(不包含营运资本及非经营性资产)。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全方位检查,假如发现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问题造成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对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固定资产减值由中联资产评定估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存货及固定资产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594号)确定,2022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544,194.49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6,044,230.29元,将减少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5,366,664.91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实现2023年的生产经营目标,特制定《2023年年度经营工作规划》。现将公司重点工作汇报如下:

  1.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党建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着力抓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促使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深层次地融合,为实现公司深化改革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2.加强子公司管理。一是持续完善子公司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子公司指导服务协调监督水平。二是适时推行子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提高经理层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深化推进子公司改革,进一步激发子公司内生动力和活力。四是逐步加强子公司薪酬总额管理,明确重大事项清单。

  3.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一是持续加强横向合作,有效利用现有合作平台,进一步拓展高端轴承市场。二是持续加强营业销售团队能力建设,持续引进销售人才和团队。三是优化完善营销机制及激励政策,进一步激发营业销售人员积极性和主动。四是逐步加强销售市场打假工作。五是加强积压存货处置力度,强化应收账款清收,切实推进“两金”压降,减少资金占用,提升公司资产质量。

  4.加强成本精细化管理。一是推进资金计划和预算管理深层次地融合,强化事前事中管控事后分析闭环管理。二是制定年度成本管控清单,从13个方面84条具体措施入手,切实加强经营管理全过程的成本管控。三是推行分厂模拟化市场管理,鼓励内部挖潜增效。四是强化能源消耗和辅材消耗管控力度,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五是充分的发挥电子信息化功能,提升工作流程和效率减少相关成本。六是充分的利用ERP系统云分析等模块,提升成本分析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5.继续深入开展质量服务提升专项活动。一是强化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管控,持续加大产品质量检验、分析和考核力度。二是持续开展质量管理培训,进一步强化全员质量意识。三是实施质量对标和看板管理,提升全员质量管控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是推进关键设备购置、技改和大修,保障设备精度稳定性。

  6.加强风险防范和管控。一是完成宝塔实业和西轴有限所属分公司处置工作。二是对满足处置条件的参股公司实施股权有序稳定退出,降低公司关联诉讼等风险。三是完成西北轴承机械有限公司清理注销,压降管理层级和法人户数。

  7.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一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二是深化劳动制度改革,实施优化“三定”工作,全面实施市场化用工机制。三是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优化完善综合工时制。

  8.加大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一是积极开展相关资质资格的申报和认定,进一步提升公司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二是大力协调对接好各级政府工信、科技、财政、发改、人社、商务、税务等部门,做好科技项目(含课题)申报,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9.强化技术引领。一是持续进行工艺改进,着力解决生产、质量瓶颈问题。二是强化技术培训和技能鉴定,提高技术人员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加强与国内行业企业的设计合作,进一步拓展技术人员先进设计理念和思路。

  10.持续推进产能提升。一是全面推行“一人多机”作业,提高设备利用率,加强均衡化和准时化生产。二是加强设备大修和技改计划的执行力度,持续推进铁路工艺改进,强化工序间衔接和生产组织调度,切实提高设备产能。

  11.整合资源盘活资产。一是结合新厂区项目建设情况,稳步推进厂区搬迁建设。二是全面梳理公司现有资产,分门别类建立资产清册,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及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切实提升公司资产利用效益。

  12.常抓不懈安全环保。一是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度任务。三是推行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四是持续加强环保宣传和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优化完善重点区域环保责任制及应急救援反应机制,确保企业绿色发展。

  13.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一是启动西轴工业遗产项目申报,争取政府部门资金支持。二是适时启动西轴工业文化长廊和展厅建设工作。三是开展《西北轴承六十年》誌的编纂工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投资金额:预计2023年度全资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额共计4042.4万元。

  为了强化投资经营管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助力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公司拟定了全资子公司2023年投资计划,计划总投资4042.4万元(均为固定资产类)。投资所需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筹。具体详见下表:

  本次2023年度投资计划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计划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落实投资项目的实施,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本计划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投资的预算安排,本计划的实施与外部经营环境等诸多因素相关。因此,公司将制定严密的进度总控制计划,合理安排工期,通过组织、管理、技术等措施对各项目进度进行全程控制,监督项目实施单位进度计划的执行,从而有效确保建设项目如期完成。投资计划可能存在调整的风险,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我们认为:本计划是在认真分析总结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按照公司2023年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安排,符合公司投资发展思路。本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合计2,287,218.21元,该部分应收账款在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2,276,349.09元。

  2.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3.公司对本次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账销案存),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分别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九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2022年部分应收账款坏账的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本次予以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2,287,218.21元,该部分应收账款在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2,276,349.09元。

  根据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18日作出的(2020)宁01民初2356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已生效),公司与河北材料冷轧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材料”)于2014至2016年期间签订三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河北材料已向公司支付了90%货款,剩余10%质保金共计347,232.60元未付,已诉讼收回333,646.20元,剩余13,586.40元(账龄3-4年,已计提坏账准备2,717.28元)质保金因诉讼时效期间经过未获法院支持。

  根据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21日作出的(2015)夏民商初字第187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已生效),宝塔实业与石家庄宁银轴承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轴承”)有多年的轴承买卖业务往来,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宝塔实业已履行了供货义务,石家庄轴承应付货款。经法院审理认定,石家庄轴承应当支付货款2,719,931.76元。

  判决作出后,石家庄轴承已执行支付给宝塔实业货款53万余元,尚欠2,188,905.39元(账龄5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石家庄轴承无可执行财产而被法院作出终本裁定。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石家庄轴承已于2020年6月2日注销。

  公司对长治市孚润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润轴承”)84,726.42元应收账款挂账已逾五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孚润轴承已于2021年5月31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2022年部分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同意公司核销应收款项合计2,287,218.21元。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后,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对本次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账销案存),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核销公司部分应收账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轴承板块业务战略发展规划、2023年度经营计划及资本预算、为保证现金流量满足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满足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北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轴承”)2023年度融资不超过1亿元。上述融资额度及期限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融资银行或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情况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融资方式按照资金需求进行匹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补贴款融资产品及项目融资、项目融资再安排、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保理、并购贷款等。

  西北轴承向宁夏银行永康支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授信额度)5,000万元,其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签发银行承兑汇票4,000万元(敞口2,000万元,保证金比例50%),由宝塔实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金额、期限及利率最终以银行审批为准。借款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还款来源为经营收入等。

  西北轴承向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国运”)等非金融机构申请借款不超过3,000万元,由宝塔实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金额、期限及利率最终以相关协议约定为准。借款用于西北轴承高端精密轴承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还款来源为项目收益等。

  为更好地把握融资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年度融资计划额度内,实施上述融资计划,融资方式及其不同种类的融资金额可做适度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方式、资金用途、时间、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以及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的签署事项。

  公司及西北轴承等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拟通过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其他合法方式的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有利于加快公司及西北轴承等全资子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融资相关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资产重组的议案》,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将公司轴承制造业务相关的资产、债权债务及资源进行内部优化,按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净值划转至西北轴承,详情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内部资产重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和《关于内部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具体划转情况:

  1.宝塔实业资产划转西北轴承情况。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划转的资产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内部资产重组专项审计报告(利安达专字【2022】第2094号)。具体划转金额:资产总计624,951,315.09元,负债总计71,110,044.51元,净资产总计561,082,296.57元,并将名下位于六盘山南侧、文昌路南街以西两块土地权利人变更为西北轴承有限公司。

  2.宝塔实业吸收合并机械公司情况。已将机械公司人员、账面资产、部分债务全部吸收合并至宝塔实业,宝塔实业同步将该部分人员、资产(不含房产和土地)划转至西北轴承。

  3.西北轴承吸收合并轨道交通情况。已将轨道交通人员、账面资产、负债全部吸收合并至西北轴承,并于2022年8月11日,完成了工商注销登记工作。

  为进一步明晰战略布局,明确公司的管理架构,并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通过资产划转、股权转移、吸收合并等方式,将公司拥有的轴承业务板块、三家全资子公司及所属的土地划转至全资子公司西北轴承有限公司。

  本次内部资产重组在公司与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相关数据未进行审计、评估,最终以审计机构确认后的数据为准,且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营范围:工业制造;轴承加工;钢材销售;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锻制法兰(限机械加工)的管法兰、压力容器法兰;锻制法兰锻坯的钢制法兰锻坯);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轴承加工、制造;钢材销售;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锻制法兰(限机械加工)的管法兰、压力容器法兰;锻制法兰锻坯的钢制法兰锻坯,凭相关资质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维修;结构件的设计、制作、销售;机械设备、喷漆、各种模具、长具、量具、刀具、仪器仪表、非标准工具的机械产品设计、制造、销售;金属热处理及其表面处理;工具翻新、电器维修、非标轴承制造;普通机电设备安装、搬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明确或国务院决定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无须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宁夏西北轴承物资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由西北轴承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1.交易涉及的业务及员工安置。根据“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员工的劳动关系将相应由西北轴承有限公司接收,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员工本人意愿进行合理安置,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为相关的员工办理相关的转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和交纳社会保险。

  2.交易涉及的税务安排。公司将与税务部门积极沟通,并根据相关政策进行税务处理。

  3.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及协议主体变更安排。对于公司已签订的涉及业务的协议、合同等,将办理协议、合同主体变更手续,合同、协议的权利义务对应转移至西北轴承有限公司;专属于公司或按规定不得转移的协议、合同不在转移范围内,仍由公司继续履行,仍须与债权人沟通并取得其同意。

  4.价款支付。本交易系上市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按照账面净值划转资产、公司吸收合并,西北轴承取得划转资产不支付对价。

  5.资质安排。积极与相关部门及单位沟通,按照有关要求妥善办理商标、专利、资质保留或承继有关事项,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

  本次内部资产重组完成后,西北轴承有限公司将完全作为公司轴承业务的生产经营平台,进而形成母公司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控股平台,下属轴承制造独立运营的经营格局。本次内部资产重组系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的调整,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及各子公司管理职能和业务职能,有利于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使公司战略布局更加清晰,提升整体管理效率,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本次内部资产重组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划转涉及的债务转移需取得债权人同意,协议主体的变更尚需取得协议对方的同意和配合,最终划转金额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内部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4月1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1名独立董事通讯方式表决,其余董事现场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李昌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二、《2022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四、《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五、《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薪酬考核兑现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七、《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十、《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十三、《2023年年度经营工作计划》。(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十四、《关于全资子公司2023年资本预算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十五、《关于核销2022年部分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十六、《关于宝塔实业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2023年度融资不超过1亿元。同意西北轴承向宁夏银行永康支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授信额度)5,000万元,其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签发银行承兑汇票4,000万元(敞口2,000万元,保证金比例50%),由宝塔实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金额、期限及利率最终以银行审批为准。借款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还款来源为经营收入等。

  同意西北轴承向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国运”)等非金融机构申请借款不超过3,000万元,由宝塔实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金额、期限及利率最终以相关协议约定为准。借款用于西北轴承高端精密轴承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还款来源为项目收益等。

  十七、《关于进一步开展内部资产重组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十八、《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388号408会议室。

  上述第一、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二、三、四、五、六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现场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方式请发送传真后来电确认。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0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95”,投票简称为“西轴投票”。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会议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如果委托人未对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代表委托人(委托单位),其后果由委托人(委托单位)承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4月1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均以现场方式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建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八、《关于核销2022年部分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